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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鼓励外商来华直接投资

1999-05-10 来源:光明日报 经文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8日电国家计委在研究利用外资工作时提出,今年要继续采取措施鼓励外商来华直接投资,当前主要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:

——要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,逐步扩大外商在银行、保险、商业、运输和电信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的投资,推进扩大商业开放、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和制止对外资企业乱收费等规定的制定和出台。

——稳定国外优惠贷款的规模,支持农业、交通、环保和灾后重建,继续加大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力度。在保证国家已批准的重点项目前提下,严格控制使用国际商业贷款。

——根据当前形势,特别要在有效利用外资上下功夫,促进优化结构,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,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。

——严格控制外债总规模,保持外债的合理结构,加强外债全口径管理和监测预警,确保主要偿债指标控制在安全线以下,维护政府对外偿债信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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